别侥幸! 信阳已有多人被判刑
发布日期:2025-04-12 10:18 点击次数:152
随着气温回升和清明节的到来,群众进山祭祀、踏青活动大幅增加。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现对我市3起森林火灾警示案例公布如下:
警示案例一
2022年3月5日,董某某在位于信阳市浉河区贤山街道办事处贤山下的祖坟祭祀烧纸,引发森林火灾。董某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警示案例二
2023年4月2日,刘某某在信阳市新县卡房乡何山村自家杉木园内吸烟将未熄灭烟头丢弃在山林内,引发森林火灾。刘某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警示案例三
2024年3月21日,曾某某在信阳市商城县观庙镇邬庙村邬家塆组后山上坟祭祀烧纸,引发森林火灾。曾某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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